表-2評價項目實施過程網上申報表
1.項目基本情況 | |||||||||||||||
項目名稱 | 祿豐縣金山鎮閩豐磚廠安全現狀評價報告 | ||||||||||||||
合同編號 | DAAPCX-2026-11 | 合同簽訂時間 | 2026年3月4日 | ||||||||||||
業務類別 | 危險化學品□ 金屬和非金屬礦山□ 冶金有色建材□ 其它:工貿? | ||||||||||||||
評價類別 | 預評價□ 驗收評價□ 現狀評價? 綜合分析□ 竣工驗收□ 安全評估□ 其它: | ||||||||||||||
企業名稱 | 祿豐縣金山鎮閩豐磚廠 | ||||||||||||||
項目所屬區域 | 楚雄州祿豐市 | ||||||||||||||
報告提交完成時間 | 2026年6月26日 | ||||||||||||||
2.評價人員 | |||||||||||||||
項目負責人 | 李毅雄 | 評價組組長 | 李毅雄 | ||||||||||||
評價組成員 | 李毅雄、周忠菊、陳恭文、毛衛旭、崔巍 | ||||||||||||||
報告編制人員 | 李毅雄、周忠菊 | ||||||||||||||
技術專家 | 饒旭軍 | ||||||||||||||
3.現場勘查情況 | |||||||||||||||
現場勘查開始時間 | 2026年5月20日 | 現場勘查結束時間 | 2026年5月20日 | ||||||||||||
現場勘查人 | 李毅雄、周忠菊 | 業主陪同人 | 陳貴平 | ||||||||||||
現場勘查情況 | 磚廠地處金山鎮西南部宋家坡村西北側石子坡丘陵地帶。其位于祿豐市縣城東北70°方向,平距2.0km處,地理坐標東經102°05′29″~102°05′33″,北緯25°29′20″~25°29′23″。廠區南側150米為324祿羅線縣道。從祿羅線至廠區間有一條鄉道,鄉道從南向北穿過廠區至附近石子坡村。鄉道路面硬化良好,可通行大中型貨運車輛,能快速通達祿豐市區及周邊鄉鎮。距磚廠最近村莊為東南側80m宋家坡村。廠區北側、南側、西側均為緩坡山林,東側為已停用的舊采土場。項目場地現場踏勘未見不良地質現象存在。廠址靠近道路,具有較好的供水、供電、交通運輸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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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報告審核情況 | |||||||||||||||
內審 | 審核意見 | 同意提交過程控制審核 | 是否通過 | 是? 否□ | |||||||||||
過程控制審核 | 審核意見 | 評價程序符合要求 | 是否通過 | 是? 否□ | |||||||||||
技術負責人審核 | 審核意見 | 同意報告結論 | 是否通過 | 是? 否□ | |||||||||||
5.評價報告 | |||||||||||||||
一般隱患 | 6條 | 重大隱患 | 0條 | ||||||||||||
隱患明細 | |||||||||||||||
隱患名稱 | 隱患等級 | 發現時間 | 責任人 | 操作 | |||||||||||
(1)部分開關柜、控制柜箱門與箱體未進行等電位連接。 | 一般 | 2026.5.21 | 張志云 | 負責整改落實 | |||||||||||
(2)部分開關柜、控制柜箱門上無“當心觸電”警示標示。 | 一般 | 2026.5.21 | 張志云 | 負責整改落實 | |||||||||||
(3)隧道窯出入口醒目位置未按要求設置明顯的有限空間安全警示標志和安全風險告知牌。 | 一般 | 2026.5.21 | 張志云 | 負責整改落實 | |||||||||||
(4)上下隧道窯樓梯缺少中間欄桿(橫桿) 。 | 一般 | 2026.5.21 | 張志云 | 負責整改落實 | |||||||||||
(5)滾動篩處皮帶機旁人員行走平臺無防護欄。 | 一般 | 2026.5.21 | 張志云 | 負責整改落實 | |||||||||||
(6)加藥處脫硫水池上方蓋板使用不穩定固的木板蓋。 | 一般 | 2026.5.21 | 張志云 | 負責整改落實 | |||||||||||
(7)脫硫塔人孔處未設置有限空間警示標示。 | 一般 | 2026.5.21 | 張志云 | 負責整改落實 | |||||||||||
整改措施建議 | |||||||||||||||
整改措施建議 | 按規范要求進行整改 | ||||||||||||||
整改措施建議內容 | 針對隱患進行整改 | ||||||||||||||
評價項目評價結論 | 評價組認為:祿豐縣金山鎮閩豐磚廠現狀符合安全生產相關的規范要求,具備安全生產條件。 | ||||||||||||||